加工贸易联网企业9月1日起可集中补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9:37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付原 实习生何凤燕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自9月1日起,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以下简称“联网企业”)内销可集中办理补税手续。据悉,这一措施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将会促进我国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据了解,9月1日该项措施实行以后,对于已经取得《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的联网企业,其内销保税货物在核定的品种、数量和金额范围内,联网企业申请并经企业主管海关同意,可按月度集中办理内销补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