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状告长虹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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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8:54 金羊网-新快报 | ||
彩电销售旺季前夕,数字电视巨头开仗 新快报记者 刘燕红 厦华电子公司向多家媒体称,昨日已分别向厦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法院提交诉状,指控长虹公司侵权冒用其合法拥有的“CHDTV”注册商标,请求法院查封长虹“侵权冒用 厦华选择在彩电销售旺季到来之际起诉长虹,用意何在? 索赔涉及20万台彩电? 据厦华方面称,此次起诉长虹侵犯其商标的依据是,他们发现从今年开始,长虹使用了与厦华在2001年2月21日被核准注册的“CHDTV”商标相同和类似的文字,即长虹把“CHDTV”、“CHD”等字样运用在长虹生产的多种规格、型号的电视机(属第九类商品)及其产品宣传彩页、说明书、包装箱、电路图等物品上。 据厦华法律部的人士称,厦华今天还同时向厦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采取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由法院查封长虹公司在当地仓库中和各柜台上带有“CHDTV”的电视,不许销售。 厦华将向长虹索赔多少金额?厦华有关人员没有明确回答,只是表示了大致的看法:一是要视长虹停止侵权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再定;二是厦华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即厦华索赔的依据。 根据《中国电子报》2003年7月24日题为《长虹数字高清电视热销全国》的报道,长虹数字电视销售量已超过20万台。如果属实,那么索赔的依据将是20万台。 长虹:这是无理取闹 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昨日表示,他们仍未收到厦华的律师函,但厦华却已经把这件事情向媒体披露,“这种做法极不负责任”。 刘海中认为,厦华并不是真正想打官司,倒像是想借长虹炒作自己。 随后长虹还就此事也向本报发来书面声明。 声明全文包括: 一、迄今为止,我公司生产的电视机及其包装物上,使用的都是长虹注册商标,“长虹”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依法属于长虹公司。 二、厦华公司称我公司使用了HDTVReady作为商标,是有意地混淆了商标的法律概念,HDTVReady是美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协会对数字高清接口电视的通用命名,产品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品的注册商标,是法律常识,CHDTV是相似名词,不能作为注册商标。 三、我公司产品上使用的HDTVReady只是表明长虹众多的产品中具备接收数字高清电视信号的一类产品。 四、长虹商标与厦华商标都是为公众所知的商标,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对任何消费者均不会构成误认。我公司产品规格型号前使用的CHD字样仅是我公司产品型号代码的一部分,并不构成任何商标概念,更谈不上商标侵权。 数字电视巨头的较量 厦华是我国在数字高清晰度电视领域较早研发和实现产业化的企业。而长虹自今年推出数字电视以来销量也不俗。 随着我国数字电视标准的即将出台,数字电视市场这块蛋糕不少企业都虎视眈眈,两彩电生产商如果对薄公堂的话,势必将影响销量。 (风翔/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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