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改不会动“大手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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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6:26 深圳商报 | ||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周正庆指出 《证券法》修改不会动“大手术” 【本报讯】为期两天的“中国证券法修改国际研讨会”昨天在北京落幕。在昨天下午的会议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周正庆发表了重 修改存在三类问题 周正庆指出,从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涉及的问题主要有: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条件、程序及其审核等问题;证券业与银行、保险等相关行业的分业和混业经营问题;股指交易的问题;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问题;证券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对证券行业的融资问题;证券交易制度问题;保证金管理问题;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问题;与《公司法》的关系问题等等。 他说,上述这些问题实际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有些条文必须修改,大家在认识上也基本一致,争议不大。比如,《证券法》规定,客户开立账户,必须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但QFII现进入中国A股的基金并不在中国注册。在进入修改阶段,这些条文就可以先纳入修改范围。第二类,有些条文是需要修改,但在如何修改、如何表述问题上大家还有不同意见,甚至分歧较大。对于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进一步统一认识。第三类,可能需要修改,但现在还不具备条件。另外,有些问题可改可不改,此次就不一定要修改。 大改的可能性不大 周正庆认为,面对现行《证券法》存在的各类问题,不要希望能够一次解决,而必须抓住主要矛盾、主要问题,把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好。 他强调,他的看法是此次《证券法》修改不大。前段时间有媒体称,《证券法》修改将涉及现有214条中的150多条。这样的报道是不实的。不要说现有的214条修改150多条,就是修改100条也可能没有必要。 他说,有些问题如开展衍生工具、期货交易、融资融券等,都很重要。但写进法律条文中,明确说可以搞,这可能还有难度。因此,是否可以只在法律语言上为它们留下空间,也就是说如果以后开展这些业务,也不违法。 据透露,下一步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着手进行修改。9月初起草组还将到德国和瑞士进行考察,听取国外专家的意见。(章贡) 作者:章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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