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长虹为C打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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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5:28 北京青年报 | ||||
厦华今日将起诉长虹HDTV侵犯其CHDTV商标 正埋头处理与美国公司间反倾销官司的两家中国彩电企业如今又面临着一场“内部”官司。记者昨天从厦华电子公司获悉,他们今天将分别向厦门、北京、上海、广州四地法院提交诉状,就长虹公司侵权使用其已注册拥有的“CHDTV”商标讨说法。根据厦华方面透露的信息,他们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查封长虹公司侵权冒用商标的产品并停止销售,并将视情况提出索赔要求。据了解,这是发生在国内彩电企业间的首起侵权案件。 HDTV(High-DefinitionTelevision)是数字高清晰度电视的简称,它是数字电视(DTV)标准中最高级的一种。厦华在2001年推出数字电视时在国家工商局申请注册了CHDTV,意为ChinaHighDigital(中国高清数字电视),核定使用商品第九类,使用期限200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20日。厦华称,CHDTV意为ChinaHighDigital(中国高清数字电视),该公司在获得商标使用权之后即把该商标专用于其数字高清电视系列产品,但自今年以来,厦华发现长虹在市场上销售的数字彩电也使用了与其上述注册商标相同和类似的文字即“CHDTV”、“CHD”(长虹的CHD意为ChangHongDigital),并擅自使用在长虹生产的多种规格、型号的电视机(属第九类商品)及其产品宣传彩页、说明书、包装箱、电路图等物品上,形成了市场上厦华和长虹两家都在打“CHDTV”这一标识的现象。在厦华委托的律师致长虹公司的函件中,厦华要求长虹立即停止使用厦华公司的“CHDTV”注册商标,召回已投放市场的侵权产品,销毁所有带有该注册商标字样的标识、包装箱、宣传彩页和说明书等,赔偿厦华的损失,并保证不再侵权。 记者昨天向厦华方面了解其所要求的赔偿数额时,厦华方面始终没有明确回应,只是笼统地表示目前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索赔证据,具体情况将视长虹停止侵权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而定。据知情人士透露,作为起诉方肯定要在起诉请求中明确索赔数额,厦华之所以不愿公开这一数额,主要是厦华依据的长虹侵权彩电数量是长虹在有关媒体上的宣传材料,而这一数据的真实性尚需法律部门认定。据了解,长虹日前在某报纸上的宣传中称目前其数字电视销量已经达到了20万台。 对于厦华的指控,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昨天发表声明称,厦华公司称其使用了HDTVReady作为商标,是有意地混淆了商标的法律概念,HDTVReady是美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协会对数字高清接口电视的通用命名,产品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品的注册商标,是法律常识,CHDTV是相似名词,不能作为注册商标,而长虹公司产品上使用的HDTVReady只是表明长虹众多的产品中具备接收数字高清电视信号的一类产品,长虹商标与厦华商标都是为公众所知的商标,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对任何消费者均不会构成误认,而且其产品规格型号前使用的CHD字样仅是其产品型号代码的一部分,并不构成任何商标概念,更谈不上商标侵权。长虹称,迄今为止,长虹公司生产的电视机及其包装物上,使用的都是长虹注册商标,厦华指控其使用了“CHDTV”标识的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对其声誉、产品市场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长虹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业内人士指出,厦华状告长虹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商标使用权纠纷,它表明目前国内在数字电视方面的竞争开始进入白热化阶段,至于厦华与长虹之争结局如何还有待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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