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民试水“股田制”(产业视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4:00 人民网-市场报 | ||
郝远超 陈尚轩 50来岁的曾老汉,是四川成都市金牛乡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不久前,他的身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农民成为“股东”。这得益于成都市目前正在筹划启动的一项新计划———股田制:村民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将土地集中在一起交由村上的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来统一经营,持有“股份”的村民自然也就成为了股东,他们可在合作社范围内进 土地入股农民成股东 曾老汉所在的成都市金牛乡青杠林村土地总面积达1500余亩,有9个生产队、2000多人,是金牛乡面积最大的村,也是人均收入历年居全乡后几名的“穷村”。几年前,村民纷纷开始将自家的承包地出租给一些小企业,建厂房修库房。一时间,昔日的良田上耸立起一座座石棉瓦简易房,从辛苦劳作的农民到收房租的房东,一些人为手中的蝇头小利沾沾自喜,但当地政府部门却为土地的流失忧心忡忡。 农村土地如何实现流转?如何实现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变?2002年,金牛乡、青杠林村经过多次研究,将“扶贫药方”锁定在了“成立土地经营股份合作社”上。今年3月底,由金牛乡政府有关领导出面邀请,西南财经大学杨成钢教授带上两名研究生开始为他们起草合作社的章程。 “方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支持,并将在全乡13个村中推广。”兼任合作社董事长的青杠林村村支书吴学峰解释说,合作社成立后,该村每户农民以自己的承包地使用权入股。折算标准是,现有承包土地每亩折价1万元、并折算为1股,自留地每亩折价1.4万元、折算为1.4股。据称,持有“股份”的村民自然也就成为了股东,他们可在合作社范围内进行股份的转让、赠送、抵押、继承等。 村民每年可分红三次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分红问题”,吴学峰深知村民的想法,“股东们每年最多可获3次分红机会”。吴表示,合作社首先保证股东每亩土地每年有1200元的固定收益,接着,每年合作社按每亩土地800元划拨给该村的每个队,用于各队的道路修建、电线设施维护等公益支出,若年终有节余时还可按比例分配给股东。 吴学峰称,当合作社以土地出资与别的企业进行合作经营以后,必然会产生一些利润,“第三次用于分红的资金就来源于这些利润中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可分配部分”。据称,按照持股比例,合作社会通过各队分配给每位股东。 针对青杠林村这次的“股田制”试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的黄处长表示:“国家没有这方面相关法规的约定,所以也就并不存在违反一说。”但他认为,在尊重农民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试点必须兼顾农民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如果成功还可以大力推广。” 专家说这是一个趋势 为青杠林村起草合作社章程的西南财经大学杨成钢教授表示,这次协助青杠林村起草章程,主要是希望在做到满足农业生产发展对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同时,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到侵犯和伤害。杨成钢称,当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采用这种集约化的方式来运作是一个大趋势,“这是一次很好的创新和探索”。 据了解,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成都市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指示,正确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整合土地资源。到2002年底,全市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达87万亩,其中耕地56.4万亩、非耕地30.6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