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博弈导致价值投资的崛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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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3: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顾子明 股市的博弈主体随着投资者结构的变化而变化。 在我国,股市最初的博弈主体是散户与散户之间的博弈,这是由于股市设立之初的大门仅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当时机构投资者完全被拒于股票市场的门外 在机构做庄、散户跟庄的操作与盈利模式下,机构以渔利散户为目标,在两者博弈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以机构大获全胜为结局。但是,无奈于没有机构做庄的股票也难于带来收益的现实,散户也接受了这一使自身明显处于被动和劣势的博弈游戏,寄望于通过自身的刻苦修炼,提高自己虎口夺食的本领。 这些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队伍在证券市场中所占的投资份额日渐壮大,相应地,证券市场博弈的主体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机构与散户之间的博弈逐步转变成为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博弈。这种博弈主体的变化,正悄然挑战原来机构做庄、散户跟庄的盈利模式。 我们知道,机构投资者最大的特点是资金雄厚,人才汇聚。在各方实力旗鼓相当的情况下,机构博弈仍沿用一方做庄、另一方跟庄的操作模式,迎来的肯定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双输局面。在这两年中,我们见到越来越多的庄股最后不得不以大幅的连续跌停而变现出局,这些庄股“跳水”与其说是由于资金链的断裂不得已而为之,倒不如说是由于长时间里无法顺利出局的结果。而导致这种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何尝不是博弈主体变化所带来的后果呢?也就是说,在机构博弈为主的时代,如仍然采用做庄模式,在庄家需要变现账面利润时,发现很难在炒作过高的股价上找到心甘情愿接手的下家。 于是,在资金和人才实力上均不分上下的机构博弈的时代,机构投资者为了使自己在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只能主动调整操作模式和盈利模式,以适应这种博弈主体变革的需要。其结果是,摒弃原来的做庄炒作模式,取而代之的则是价值挖掘的投资模式。机构所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庞大,它无法像散户那样进退自如,灵活性不足。可行的操作办法,只能是更加注重于上市公司的业绩、成长性及股票的流动性这些基本面的因素,对所投资的股票着力做成一种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以达到较好的收益。这也就是为何我们在今年的股市行情中所看到我国股票市场多年以来少有的局面———大盘蓝筹股受到机构资金热烈追捧的现象。 显然,机构股票操作模式的变化并不是由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发生了任何良心发现的变化,而是机构在我国证券市场博弈主体正在发生变革过程中一种自我适应和调整。这种变化并不代表在我国证券市场红极一时的做庄模式已走到穷途末路,只不过是在证券市场博弈主体的变化过程中,以做庄为主流盈利模式的操作手法将不再有往常那种表现而已,而价值挖掘型操作模式正越来越多地得到认可,这是一种可喜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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