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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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3: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2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经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净利润为22,560,996.5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56,099.6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256,099.66元,加上200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39,772.2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88,569.55元。 以2002年末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股利0.48元,不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本次分配需要资金18,000,000.00元,剩余资金1,488,569.55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8月25日,除息日为2003年8月26日,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8月2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8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东红利将于2003年8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向本公司提交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的划入资金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93-2096666 2093999转6666 传 真:0593-2098993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证券投资部 六、有关文件 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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