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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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3: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3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发布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公告”,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1、此次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是公司用7372万元配股募集资金购买所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75%股权。 2、国华能源公司的发展情况 随着天津开发区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国华能源所属的热力、电力等能源供应产业的市场需求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并受到了天津开发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目前国华能源正处于稳定的投资回报期,近几年其净资产收益率一直稳定在10%左右。国华公司为热电联产能源生产企业,以供热为主,兼营发电。国华能源年生产蒸汽能力80余万吨,年发电量可达4000KWH左右。近三年国华能源上网蒸汽呈递增趋势,2001年比2000年增长34.82%,2002年比2001年增长13.45%。年上网发电呈增减趋势2001年比2000年增长16.25%,2002年比2001年下降6.75%。 3、本次变更配股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国华能源为热电联产能源生产企业,目前供热区域是天津开发区,并通过上网蒸汽销售给津联热电,其市场占有率约占天津开发区25%左右。2003年预计生产蒸汽58.75万吨,上网发电935万度。由于国华能源属于热电联产,各种能源消耗小且比较经济,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如果提高上网汽、电负荷,加强指标管理和有效控制,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实现从化工涂料行业向电力、热力等能源类行业的转型。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产技术的迅速发展,该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次变更募股资金投向购买国华能源75%股权将为本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较大的空间,恢复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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