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2: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 1.2公司董事赵景德、高岩因公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顾澄白高、崔秀山代为行使表决权。 1.3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顾澄白高、总裁崔秀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财务总监刘长余及财务部部长史鸿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5.2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3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7.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7.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8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9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0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2年12月27日,受本公司委托的律师正式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由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向原告支付债务68,414,586.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有关公告刊登于2003年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02年12月27日,受本公司委托的律师正式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由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控股的沈阳宝珑东亚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原告支付债务9,148,21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有关公告刊登于2003年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03年3月17日,本公司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反诉本公司的《应诉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在核对帐务的前提下,偿还反诉人5000万元及占用利息,目前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有关公告刊登于2003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下述有关事项详见2002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第48版,《上海证券报》第32版刊登的《金帝建设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金帝建设2001年年度报告》全文。 1、建行上海松江支行起诉上海金碲新型建材公司,要求偿还贷款13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负连带担保责任。 2、工行上海松江支行起诉上海汇丰港务发展公司,要求偿还贷款及利息300万元,本公司负连带担保责任。 3、工行上海松江支行起诉上海金碲新型建材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4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负连带担保责任。 4、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起诉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要求偿还贷款88万美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起诉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要求偿还450万美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交通银行沈阳支行南湖支行起诉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要求偿还4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起诉本公司偿还贷款本息745万元人民币一案,有关法院判决后,公司已偿还部分欠款剩余680万元尚未偿还。 下述有关事项详见200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第35版,《上海证券报》第19版刊登的《金帝建设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金帝建设2002年年度报告》全文。 7、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莲湖路支行起诉陕西瑞博公司下属三家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本金36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罚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8、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起诉上海新绿复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利息人民币247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以上因担保而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事项涉及金额约为10003万元人民币。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3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9日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辽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1.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2.注册资本:1500万元;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101021012916;代码:13450617-0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中介,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许可商品凭证经营); 5.经营期限:自1998年09月30日至2008年9月29日; 6.股东单位: (二).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信公司)股东单位介绍: 1、上海合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由上海市城市信用联社工会委员会(非经营机构)与职工技术协会(非经营机构)共同组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8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舍。 2、上海合康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由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职工工会(非经营机构)与上海合康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非经营机构)共同组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7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专业范围内从事技术服务、咨询、转让、开发,计算机及其租赁,计算机辅助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消耗材料及配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维护,智能化结构布线系统和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革。 (三).申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 宋明祥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上海 蒋洪董事中国上海 袁舍董事中国上海 钱芝平监事中国上海 前述人员无人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申信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1.股权拍卖的相关情况 (一).股权拍卖事由 1998年3月10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向上海新绿复兴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绿″)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向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96)沪黄证内经字第1344号债权文书下的债务。上海新绿在规定的期限1998年3月25日前未能履行义务。因此,上海新绿持有的?ST金帝的4230万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26.48%)社会法人股于1998年当年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冻结。由于上海新绿作为债务人一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部分股份进行了持续的冻结,冻结期限为2002年1月7日至2003年10月28日。受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的第三次委托,华星拍卖行于2003年7月28日对上海新绿持有的?ST金帝的4230万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26.48%)社会法人股进行了拍卖。 (二)股权拍卖的标的 此次拍卖的标的为?ST金帝第一大股东上海新绿持有的?ST金帝的4230万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26.48%)社会法人股。 (三)股权拍卖过程 本次拍卖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华星拍卖行主持,与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拍。 拍卖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2166号华星拍卖行 拍卖时间:2003年7月29日 拍卖结果:申信公司以每股0.73元的价格竞得了上海新绿持有的?ST金帝的223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13.96%);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放传媒″)以每股0.73元的价格竞得了上海新绿持有的?ST金帝的2000万社会法人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12.52%) (四)拍卖结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拍卖后,上海新绿不再持有?ST金帝的股份,?ST金帝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ST金帝原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ST金帝3315万股国家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20.75%,申信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ST金帝的2230万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13.96%;解放传媒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ST金帝的2000万社会法人股,占?ST金帝总股本的12.52%)。 2-2.信息披露人在此次股权拍卖前后持有、控制的?ST金帝的股份情况 一、申信公司在此次股权拍卖前持有、控制的?ST金帝的股份情况 申信公司在此次股权拍卖前不持有、控制?ST金帝的股份 二、申信公司在此次股权拍卖后持有、控制的?ST金帝的股份情况 申信公司在此次股权拍卖后持有、控制?ST金帝223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ST金帝总股数的13.96%的社会法人股,除此之外不控制?ST金帝任何其它股份。 2-3.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新绿股票情况 此次拍卖的?ST金帝的股份目前已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实施了冻结,在未接到其解除冻结的通知之前,上述股份不得进行任何转让,转卖、变更、抵押等。 2-4.申信公司目前对?ST金帝的负债情况 申信公司目前对?ST金帝不存在任何负债情况。 第三章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3-1.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我公司及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新绿持有的?ST金帝4230万社会法人股此次被拍卖期间及拍卖前六个月,均未买卖?ST金帝已上市流通股份。 特此说明! 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03年8月 第四章其它重要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宋明祥 签注日期:2003年8月18日 第五章备查文件 上海申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华星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成交确认书(NO:0002103) 上海华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结算凭证)NO:0003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