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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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2: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应表决人数5人,实际表决人数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邹平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2002年度损益追溯调整的说明》。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8月18日 附: 关于2003年半年度报告涉及 2002年度损益追溯调整的有关说明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2002年度报告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2年留存收益5,304,564.9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4,508,880.18元,盈余公积调减795,684.74元。为此,公司监事会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宜特作如下说明: 1、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历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充分独立地发表了意见。 2、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2002年4月公司的电费结算方式发生了变化。公司原来的大部分电费往来主要通过阿坝州岷江电力联营公司进行结算,变化后逐步改为直接面向客户或直接与大电网进行结算。由于结算方式发生变化,收费人员和组织机构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在短时间内造成了人员和组织机构工作衔接不明确,加上公司主要客户之一的阿坝州岷江电力联营公司于2002年10月因成员单位部分退出,影响了联营公司的正常运行,也使联营公司内部电费往来结算关系不清,造成公司2002年度外购电费的漏列。由于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已公告,因此,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2002年度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发现的会计差错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符合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能正确反映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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