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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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2: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1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唐瑞富先生、武强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董事牛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成都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在零售业积累的资源优势,加快在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和在四川省二级城市开设新店的步伐,实现把公司建设成为网络齐备、有现代物流支撑、多元业态经营的西部地区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商业流通企业的战略目标,公司拟以现有长期闲置、未产生盈利但具有商业开发潜力的存量地产作为出资,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共同设立成都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人民置业"),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经评估后价值9000万元的存量闲置地产作价90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迪康集团拟以现金出资1.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主要经营范围为商业地产的开发、销售、经营及物业管理等。 鉴于迪康集团收购公司国有股已经财政部批准,目前正按《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其已成为本公司潜在关联法人。本次与迪康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人民置业,公司拟出资的9000万元超过了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因此,对于本次出资,公司尚须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按《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此项议案表决时,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曾永江先生、易江先生、刘明先生予以了回避。 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3-017号)。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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