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起诉长虹冒用商标 两大彩电打起第一个侵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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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1:49 北京娱乐信报 | ||
两大彩电打起中国彩电史上第一个侵权案 信报讯(记者张煦朱晨伟)昨天,厦华电子公司指控长虹公司侵权,冒用其合法拥有的“CHDTV”注册商标。而长虹也表示要保留依法追究厦华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两个在国内、国际市场很有名气的大型彩电企业,在昨天却成为中国彩电历史上第一 据厦华法律部的人士称,厦华今天同时向厦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法院提交了诉讼状,并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所谓诉讼保全,就是由法院查封长虹公司在当地仓库中和各柜台上带有“CHDTV”的电视,不许销售。所谓证据保全,就是由法院出面就长虹在当地的库存和柜台销售的侵权机型现场取证,以便日后审判作为证据之用。 记者了解到,今天,厦华公司还向全国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函件,要求工商局停止长虹销售带有“CHDTV”标志的彩电。 记者随即采访了长虹公司。长虹表示,长虹使用的HDTVReady商标系美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协会对数字高清晰接口电视的通用命名,从法律上讲,产品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品的注册商标来使用,“厦华公司是有意混淆了商标的法律概念”。对于长虹公司产品上的HDTVReady,长虹公司表示,这只是表明长虹众多产品中具备接收数字高清晰电视信号这一类产品,并不具有商标性。对于此次厦华公司的起诉,长虹公司会坚决捍卫本公司的合法利益,同时将保留依法追究厦华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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