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十一年力推一体化(参考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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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23:1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1992年,由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按照城市名称笔划排序)14个市经协委(办)发起成立长三角十四城市经协委(办)主任联席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依次在各市举行,至1996年共召开5次会议。1997年上述14市政府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组成新的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协调会设常务主席和执行主席,常务主席由上海市担任。协调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至今共举行了三次会议。协调会在常务主席方设联络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第一次会议于1997年5月在扬州举行。上海市政府作《21世纪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战略》的会议主题报告,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在会上作《共同努力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发言,会议吸纳新成立的泰州市为协调会成员,成员总数为15个。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5月在杭州举行。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靳道强作《寻找新的切入点,开拓区域经济工作新局面》的发言。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在绍兴市举行。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在会上作《适应新形势,实施新举措,开拓长江三角洲联合发展新局面》的发言。第四次会议8月15日在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世博”经济与长江三角洲经济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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