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价降了,车购税没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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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15:23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丁玥 汽车行业价格战愈演愈烈,消费者能以更低的价格买车,但仍必须按高价来支付车辆购置税。 近日,《粤港信息日报》记者接到读者罗先生反映,得知某款原售价为21.68万元的新 一般情况下,车辆购置税=车辆价格/1.17×10%。罗先生认为,当该车车价降到19.98万元时,其购置税就应在1.7万元左右。但经过了解,购置税的征收标准是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尽管目前车价变化较快,但征收标准却不能完全随市场价的变化而改变,所以购买该车仍必须按原价21.68万元来缴付购置税,大约为1.85万元。 今年上半年,几乎所有车型都经历了一次或几次降价。但是,与较高的降价频率相比,车辆购置税征收标准的调整却显得相对滞后,虽然车价降了,但车辆购置税并没有马上随之而降。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辆购置税征收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因此,同类产品的税收标准要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不会受到任何自主行为的左右。汽车降价后,调整购置税标准也需要有一个操作和传达的过程。” 广州市一些车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国家税务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车价下降后,仍会在几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内执行原标准。特别是目前车商的自主降价行为比较多,所以无论降多少,其购置税的征收标准都不会变的。 “对汽车产品购置税的制订方式上,应该建立与汽车生产商的充分沟通机制。”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对于由生产商调整的汽车价格,税务部门的购置税征收标准应与之协调,以体现严谨和公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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