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科技园等待瓜熟蒂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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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11:16 深圳商报 | ||
拟选址深港接壤的河套地区 深港科技园等待瓜熟蒂落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在8月5日举行的粤港联席第六次会议上,粤港双方表示将建立粤港合作新机制并展开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衔接等10个方面的合作,建设 两地各界“建园”呼声高 加强深港两地的高新技术合作,促进双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一直是深港两地的共同呼声。早在1985年,香港工商界就率先提议在深港边境建立边境工业区。1988年6月,又提出将深圳河皇岗岸段裁弯取直以创设出口加工区,并使其紧密配合与之接壤的香港工业加工区和仓库区。近两年来,香港方面提倡开放边界禁区进行各类活动,以促进港深“合作”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此基础上,深港两地有识之士纷纷提出,在深港接壤地区合作开发建设高科技园区或高科技产业走廊。 在今年年初的中共深圳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上,市委市政府也提出,要以深港合作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在高新科技产业领域,深港要共同培育深港科技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和科技服务中介体系,研究探讨在深港接壤地区合作开发建设高科技园区。 专家:条件已基本成熟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实施,以及粤港两地经济合作的深入开展,深港共建高新技术园区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深圳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CEPA的背景下,可以重新思考利用深圳与香港交界的河套地区,建一座国际科技开发园区。把内地人力、技术资源与香港的国际化运作经验、市场资源等进行有效对接,创建一个国际化的科技创业平台。 建立科技合作的政企机制 乐正认为,要在深港科技园区这个平台上,建立深港科技合作的政府机制和企业机制。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两地科技合作中的作用。在深港政府间建立例会制度,条件成熟时设立深港科技合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两地有关科技合作事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此外,在现有深港部分科技企业合作的基础上,还要推动普遍性、大规模的科技企业合作,尽快建立两地科技合作的企业机制。如引进国内外科技成果,由两地科技企业共同设立以项目为中心的合资型或合作型科技企业,共同开发、生产。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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