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市场化购售输电合同签订 三峡今年61.3亿千瓦时发电量被五省二市“瓜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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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08:33 经济日报 | ||
首份市场化购售输电合同签订三峡今年61.3亿千瓦时发电量被五省二市“瓜分” 2003.08.18 08:00:00 经济日报 [2版]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谢然浩报道 经过销电方、输电方和购电方整整4个月的谈判、协商,《2003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今天下午在北京正式签订。 参加签字仪式的有关专家称,此举表明我国电力工业第一份市场化的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已经诞生,也表明三峡二期工程建设的“蓄水、通航、发电”三大目标已全部实现。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在建水电工程,三峡电站规划设计安装26台70万千瓦水电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47亿千瓦时。按照建设进程安排,三峡工程今年计划投产4台机组,加上投产时间均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到两个月,预计到年底4台机组发电量将达到61.3亿千瓦时。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03年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今天的签字仪式上,受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销售代理方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国电华东公司、国电华中公司,购电方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五省二市电力公司共同签订了《2003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合同规定,今年三峡电能将输往华东电网28.1亿千瓦时、华中电网25.5亿千瓦时和重庆市7.7亿千瓦时。其中,华东电网所属的上海、江苏、浙江各分配12亿千瓦时、8.7亿千瓦时、7.4亿千瓦时。华中电网所属的河南、湖北、湖南各分配13.3亿千瓦时、8.1亿千瓦时、4.1亿千瓦时。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电费定价原则(上网电价以受电省平均上网电价为基准,落地电价按照受电省市电厂的同期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确定,并跟随浮动),此次今年三峡电站的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为0.25元。各地的具体落地电价则分别为:湖北278.33元/1000千瓦时,湖南290.42元/1000千瓦时,河南287.5元/1000千瓦时,上海367.82元/1000千瓦时,江苏339.9元/1000千瓦时,浙江387元/1000千瓦时,重庆279.9元/1000千瓦时。作者:谢然浩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上一条】【下一条】[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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