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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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01: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1.2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胡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余宝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本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曾祥新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报告中引用的财务数据除非特别注明,均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数据。 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2.2.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1.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2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⑴本期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与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计算的净利润并无差异。 ⑵于2003年6月30日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与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计算的净资产的差异为: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要求计算的利润表附表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公式如下: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亏损)÷期末净资产×100 %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亏损)÷期末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亏损)÷〖(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100 %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亏损)率=报告期利润(亏损)÷〖(期初股份数+期末股份数)÷2〗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产品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半年本集团主营业务与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的造船生产状况在去年下半年出现明显好转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继续向好。尤其是本集团新开发的高技术含量的客滚船与半潜船的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继去年底半潜船1#船完工交船后在今年初客滚船1号船又实现了交船,从而攻克了这两型船建造技术上的难关,全面提升了本集团在开发建造技术领先的新型船舶的能力。同时本集团建造灵便型成品油轮的成本控制力度得到加强,期内该系列船舶产品的制造成本有所下降,从而提高了本集团造船产品的盈利能力。 5.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计今年三季度本公司仍将保持盈利趋势。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注10 适用√不适用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注12 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7.2.1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6月金额单位:元 利润分配表 7.2.2财务附注 7.2.2.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未发生。 7.2.2.2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7.3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1、分部资料 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营四项主要业务分部: 造船建造船舶 修船提供修理船只服务 制造集装箱制造及销售集装箱 制造钢结构及其它产品制造及销售钢结构及机电设备 集团其它业务主要为电脑销售及集装箱运输,两者的规模皆不足以作独立项目报告。 本集团之业务分部营业额及业绩分析如下: 2、经营(亏损)/盈利 经营盈利/(亏损)已计入及扣除下列项目: 3、税项 在简明综合损益表支销之税项如下: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本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为本期应计税盈利的15%(二零零二年:15%)。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33%。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按其应计税盈利,以适用税率征税。 4、每股盈利/(亏损) 普通股之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0203元(二零零二年:亏损人民币0.1374元),乃按股东应占盈利人民币10,027,000元(二零零二年:亏损人民币67,974,000)及期内已发行之加权平均494,677,580(二零零二年:494,677,580)普通股计算。 财务报表调节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与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业绩之分别及调节如下: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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