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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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8日 01: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4日上午9:00在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林莉董事委托何琼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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