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抗旱和灾区用电实行降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 14:07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湖南省物价局决定,从8月1日至9月20日执行新的调低的电力价格最高限价,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和生活。对于农村抗旱用电将视同防汛期间用电予以优惠。 湖南省电价具体优惠价格为:郊区用电的最高限价从0.6元/千瓦时调整到0.52元/千瓦时,平原用电的最高限价从0.65元/千瓦时调整到0.55元/千瓦时,山区用电的最高限价从0.72元/千瓦时调整到0.59元/千瓦时。作者:刘文杰 彭凯文章来源:经济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