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现金消费卡”既吸引和方便了消费,但也暗藏着种种隐患—— 当心被消费卡"卡"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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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 07:38 经济日报 | |||||
美容卡、就餐卡、健身卡、购物卡……时下,越来越多的现金消费卡被用作交易支付的工具,而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者使用现金卡的增多,与之相关的投诉也多了起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握着“金卡”没饭吃 目前,厦门市消费者黄小姐拿着今年1月8日购买的某餐饮连锁店VIP卡,到中山路一家较大的餐饮店用餐,卡里存有350元现金,但当黄小姐用完餐拿着卡去买单时,却被告知不能刷卡。店内一位负责人告诉黄小姐不能刷卡的理由:这家是加盟店,而总店在几个月前就倒闭了,电脑与总店联不上网,所以不能刷卡。气愤不过的黄小姐找店家理论,店里最后还是要黄小姐付现金,原本可全额刷卡用餐,店里最后却只打了7.5折了事。厦门市消委会一位负责人说,消费者买了卡后就与商家构成了合同关系,现在这卡仍在有效期内,还有足够的金额,商家就应该认账,这家餐饮店既然是加盟连锁店,就应该对消费者负责,与总店关系有变那是商家自己的事。 怀揣舞厅卡不能“跳”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邓先生等近百人联名向厦门市消委会投诉市电影公司。投诉信称,市电影公司将德盛大厦部分场所承包给梁某某经营舞厅,该舞厅由于近来经营状况不好,老板突然不告而别,而许多原在舞厅活动的消费者手中均持有该舞厅的“电影公司舞厅月票卡”。7月1日电影公司接手舞厅后,发出通知,声明月票于7月作废,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邓先生等认为电影公司是法人代表,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要求,电影公司如果继续经营舞厅,原消费者所持的“电影公司舞厅月票卡”应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现金卡发行需约束 据悉,厦门市消委会今年接到类似现金消费卡的投诉很多,什么美容卡、健身卡等都有,现在对商家发行现金消费卡还没有多少约束机制,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协调起来相当困难。在这些投诉中,有的是商家借发行现金卡恶意融资,发了许多卡出去,筹得一大笔资金后卷款逃逸;有的是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无法兑现;有的以经营者变更为借口拒不认账。对这种现象,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徐华认为,这反映了当前消费环境及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商家发行现金卡可拥有一批相对固定的消费对象,消费者持卡消费可以获得一定的便利和优惠,这是一种双赢的做法。所以在打造社会诚信体系的同时,要对商家发行现金消费卡进行监督约束,提高准入门槛,严厉处罚违规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用卡环境。同时,消委会提醒市民购买现金消费卡时先要了解清楚卖卡商家的情况。 文/本报记者 殷陆君 本报通讯员 曾海林 张 芳 银行卡、现金卡、消费卡……各种各样的“卡”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据北京市银行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目前各银行在北京市累计发卡3350万张,这意味着平均每位北京人拥有两张银行卡。新华社记者 周 华摄 【上一条】 【下一条】运作了九年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曾对维护农村稳定做出巨大贡献,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农发行的职能定位正面临一次新的抉择,记者专访了农发行行长何林祥——农发行定位 几分悬念? [关闭] 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 IE4.0 以上版本 800 x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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