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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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 03: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本半年报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郑介甫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常务副总裁刘祖荫先生、财务总监陈新华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注?由于上年同期无房地产、旅游及教育产业收入,故无可比性。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过系列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发生变化。2002年度利润主要由房地产收入、制造业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构成,本期利润主要由房地产、旅游资源开发,教学及后勤服务收入构成。 5.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02年年报由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该″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如下: 1、2003年4月14日,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意向性协议,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高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权益类资产置出。该事项披露在2003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2、2003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资产置换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收购本公司持有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98%的权益,该公司截止2002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33亿。 资产置换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置出资产为本公司持有的武汉高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75%的权益,武汉国际会展股份有限公司8.8%的股权,置入资产为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时的25%的权益。 2002年7月7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上述资产置换与股权出让事项,并披露在7月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截止2003年8月,上述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所涉及资产全部交易完毕。 因此,本报告期仍未将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高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天津天马拆船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下称″游乐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2年6月3日,天津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判令″游乐港公司″向原告支付转让费11,812,168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游乐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截止报告期末,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5.12003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置换议案并批准正式签署协议。具体资产置换方案为: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截止评估基准日时的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25%的股权与本公司所拥有的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5%的股份以及武汉凌云高级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75%的权益(经评估后的价值)进行置换,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该等事项刊登在2003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并获得公司2003年7月7日在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5.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出售事项2003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8%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收购本公司持有的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8%的股权。截止2002年12月31日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1.33亿元。该等事项刊登在2003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并获得公司2003年7月7日在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6.5.3上述出售股权及资产置换事项获得公司2003年7月7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刊登在2003年7月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本报告期后,截止2003年8月,上述事项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公司在本报告期对幕墙业务继续不合并报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二○○三年一月―六月编制单位: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之附注为此会计报表的一部分 法人代表:郑介甫财务总监:陈新华制表:陈宇红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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