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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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 03:2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陈卫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白艺丰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2、公司2003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3、公司关于受让武汉新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武汉出版社持有的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本公司拟受让武汉新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武汉出版社分别持有的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和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将持有光盘公司50%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涉及资金金额合计约为500万元。 4、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壹年。 5、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总额担保的议案。 依据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份)2003年度供销采购计划,2003年度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预计其所需购置的可供生产及销售的材料及存货约需2.5亿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需向银行贷款1.7亿元人民币,根据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方根据投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原则,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出为其向中资银行申请的8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申请报告。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拟为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提供8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总额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除此项拟将发生的担保外)总额为零元。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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