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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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 03: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会2名代表列席了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为了调整2002年度境内、外报告的差异问题,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按2003年4月18日董事会和2003年6月16日股东大会批准的2002年度境内财务报告的数据,调整2002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并同意将来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调整后的2002年度财务报告(境外)进行审计时可能作出的任何其他相关改动,调整2002年度境外财务报告。董事会还同意调整后的2002年度财务报告(境外)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成为2003年度财务报告(境外)的基础。 董事会 2003年8月14日 附件 关于对2002年度境外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3]52号)函的要求,公司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应该在200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前,调整2002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中存在的利润差异。该函引用中国证监会转发的财政部会计司意见,认为在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和应收帐款坏帐准备方面,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不存在差异。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即使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对原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公司应收帐款坏帐准备政策如下: 1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1%计提,1-2年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2-3年的按其余额的20%计提,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 公司根据上述政策,截止2002年12月31日提取了应收帐款坏帐准备5,331.8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应收帐款坏帐准备政策符合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也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了存货跌价损失准备政策: 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系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预计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损益类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政策,截止2002年12月31日提取了存货跌价损失准备1762.4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提取的存货跌价损失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的要求,对原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在境外财务报告中要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所述,为调整2002年度境内外财务报告中的利润差异,公司决定调整2002年度境外财务报告。 董事会 200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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