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秘密筹划贷款十级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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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13:0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 艾李俊 实习记者 张明 上海报道 8月8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刊登了来自世界银行的有关贷款分类和准备计提作法的调查报告。 这份调查报告对美国、英国、德国等十个巴塞尔核心原则联络小组成员国进行了调查 虽然世行此次报告针对的是“监管当局的分类制度,而不是银行的内部分类制度”,但报告同时指出:“一般情况下,银行需要比银行监管当局要求的、用于报告的标准系统更加复杂的内部分类制度。”这种观点,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中国银行意识到并着手进行相关调研。其中,上海银行算是一位先行者。 万事俱备 “现在我们的系统测试已经完成,要等行里发文件就可以实行。”上海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贡瑞临说。 贡瑞临所指的系统,是上海银行即将上马的贷款十级分类法。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接下来我们要选择在支行中进行试点。” “我们和其他银行在贷款多级分类法上的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的十级分类法是自己研究制定的。”贡认为,内部评级需要借鉴先进银行的思想,但也要从银行的实际出发。 “十级分类法还是沿用五级分类法的各项考评体系,但是略有不同。”然而,这位内部人士以涉及商业机密为有,没有透露详情,但是他表示,“对不良贷款的再细分已经失去意义,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关注前两级贷款(正常和关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加以控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俗称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业内人士介绍,在五级分类中,监管部门为了防范风险,更多的关注后三级的情况,而由于银行对利润的要求,正常和关注两个级别的在银行内部评级中更需要细分,以起到提示风险的作用。 据该位内部人士介绍,贷款十级分类法的实质正契合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提出的内部评级法(Internalratings-basedapproaches,IRB)的核心思想。 今年5月15日,成立不久的中国银监会就在其网站上刊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巴塞尔委员会的代表表示,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接近最终稿,新资本协议定稿之后,将全面取代1988年颁布的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创新之一,就是为计算信用风险提出了IRB法。该法以银行自己的内部评级为基础,包括IRB标准法、初级法和高级法。 其中,IRB法高级法与IRB法初级法的主要差异表现在公司及银行同业贷款上,适用于前者的银行在违约损失率(LGD)上一般比后者低。 “我们准备实行的十级分类法应该介于初级法和高级法之间。”上海银行信贷管理部一位人士认为。他还说,国外银行都普遍实行了更细的信贷评级方法,比如汇丰、花旗实施的就是22级分类。 中资银行闻风而动 对贷款风险级别分得越细,就越容易及早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开始准备筹备更细化的内部评级标准。 据了解,多数银行对贷款多级分类法还处在研究阶段。其中,中行、工行、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研究内部评级法,广发、浦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考虑推行贷款多级分类法。广发银行综合处经理胡志炜认为,“多级分类主要是为了防止贷款变成次类级。”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公关部经理张丹丹告诉记者,汇丰对信贷风险控制按每个行业有自己的做法,完全根据具体的案例将其细化。 根据广发银行的一份材料显示,香港金融管理局现采取的贷款风险分类法也将贷款分为五级,与我国推行的五级分类基本类似。如今,香港金管局正计划将分类标准细化,即正常类贷款分为三级,关注类贷款细分为两级,共分成八级。 较之香港金管局的做法,目前内地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实际上是“四级套五级”的方法。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理论研究室主任王欣欣指出,在四级分类与五级分类并存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为了能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往往通过建立银行自己的内部评级体系来控制不良贷款的发生,提高风险监管的敏感度成为一种必要选择。 今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提出: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如果按照四级分类,还高达21.4%,如果按五级分类法,则达到25%左右。其中,损失级别的资产占相当大的比例。 温家宝总理还表示,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需要有政策的扶持,但是根本解决银行的问题是在于改革,在于建立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并且创造条件实行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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