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力降中心镇建设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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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12:03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红菱 广州市将清理各种收费,积极为中心镇建设筹集资金,并主动理顺价格体系,以努力降低农村中心镇建设成本。 广州市物价局指出,要全面清理中心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对在中心镇落户的农民 其次,全面清理中心镇房地产建设中的各种收费。在土地开发中,除《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所列的费种外,原则上不增加新的费种,以利于降低中心镇建设成本。要进一步规范房屋建设中的各种规费,其中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严格按土建总造价5%的标准在建设规划区内收取。征收所得资金,必须全额返还中心镇,专项用于中心镇的基础建设,区、县级市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农民建房的不得向农民征收。 中心镇有线电视的收费,应按低于广州市区的标准,由各区、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广州市农村用电已实行“同网同价”,各中心镇的路灯电费,从现行电价中城市建设附加费中列支。各区、县级市供电部门和中心镇均不得在电价之外加收路灯照明费。 另外,由中心镇财政出资建设的学校和医院,收费标准必须严格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学校收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执行,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其他教育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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