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来源证拟由港签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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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12:03 粤港信息日报 | ||
多伦 根据CEPA内容,从明年1月1日起,将有273个税目的香港原产地货物,可享有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的优惠。至于何谓香港原产地货物,本报较早前已有报道,其中包括在香港的实质加工为30%,而下一步,将涉及到由谁来发出产地来源证。据透露,香港与内地在蹉商CEPA的具体内容时,已建议按香港现行机制来签发产地来源证,即由香港方面负责。 香港的产地来源证目前由工业贸易署及以下五个商会签发,包括: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总商会及香港印度商会。按照港方的建议,在CEPA生效后,继续由上述六个机构签发产地来源证。不过,一些工贸界人士却指出,目前内地的产地来源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而此局已在港设置了一家名为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的机构,若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加入签发产地来源证的行列,也是可行的。 根据内地与香港在6月底签署的CEPA,为保证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实施,双方决定加强和扩大行政互助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制订和实施严格的原产地证签发程序,建立核查监管机制,实行双方发证和监管机关联网、电子数据交换等措施。 根据CEPA的内容,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放宽了香港17个行业的市场准入,包括: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会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业、物流、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运输、旅游、视听服务、法律、银行、证券、及保险。 在零关税的优惠上,焦点是怎样认定香港产品;在17个行业的准入上,焦点则是怎样界定香港公司。据了解,目前香港市场很关心的是,若外资公司购入了一家符合“香港公司”界定的公司,是否也可以享有市场准入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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