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更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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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12:03 粤港信息日报 | ||
中山大学《家庭医生》经营权转让属于中山大学对校办企业改制的一个重大部署,此事经学校党委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从改制方案的报批到资产评估,再到合作伙伴的选择,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并非“秘密转手”、“暗中完成”。 据中山大学反映,此次获得《家庭医生》杂志经营权的广州市凯思投资有限公司是独 中山大学方面还反映,文中部分数据与事实有一定出入。 本报为此报道给中山大学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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