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外来投资企业初次违规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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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09:37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南宁电 广西南宁市最近出台规定,提出建立服务型政府,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初次违规免罚制”。 南宁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提出,南宁市要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的服务。 为此,南宁市将成立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凡是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要求的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办证手续,代办服务中心应为项目业主免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投资额在800万元人民币或者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从立项、开工到投产经营的审批办证手续,由代办服务中心免费代为办理。 同时,南宁市还将成立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为落户企业提供优良服务。外来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除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之外,对首次违反法规和政策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可免于处罚。 据统计,南宁市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166家,合同外资额24.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6.7亿美元,列广西首位。 作者:文萍刘万强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15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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