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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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01: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二项议案,因甘肃机械集团公司是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所以双方的投资行为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张晓喜、马艾武、杨春山、孙忠仁、阳贻华、梁国恒、马永和、朱安成、何世民均为关联董事,无法进行回避表决。以上董事已做出了承诺,保证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表决。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8月12日上午8:30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10人。董事朱安成、马永和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董事张晓喜、何世民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李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宁永光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喜主持,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甘肃机械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甘肃机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实施甘肃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目标,加快企业改革步伐,振兴制造业,推动机械行业的发展,解决机械工业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同意拟与甘肃机械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甘肃机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甘肃机械集团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总股本的62.5%,长城电工出资1500万元,占总股本的37.5%。新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企业资产托管、项目引进、风险投资、信息咨询等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为担保费和担保资金利息所得。有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待协议签署后我们将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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