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八类二手车入场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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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 12:23 粤港信息日报 | ||
珠海、汕头、韶关等12个地区不得审批新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魏蒙 为规范二手车的市场管理,从9月1日起,广东不但要对二手车市场进行总量控制,而且禁止盗窃车,走私车,非法拼、组装车,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等八类二手车进场交易。 据了解,从9月1日起,广东省将施行《广东省旧机动车流通管理规定》。规定强调, 据了解,这一规定对开办旧机动车市场规定了准办条件。具体条件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有固定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有经国家注册的专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人员;有规范的交易市场章程、交易规则、治安保卫制度等;能为客户提供过户、上牌、保险、代收税费等服务。 在此之前,广东省原由省级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二手车交易中心的设立、终止的审批权已下放到各地级以上市。在强化二手车市场管理之后,广东省商品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只对二手车交易中心实行总量控制,而“总量控制”在近期最引人注目的是,珠海、汕头、韶关等12个地区不得审批新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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