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国债回购酝酿变法 年内拟推开放式回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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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 12:23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何晓晴 一场由富友证券国债回购事件引发的上交所国债回购变法,现在看来已是在所难免。 昨天,上交所债券部经理李刚向记者表示,目前,有关开放式回购的交易系统和规则已经设计完毕,只需最后完善可能出现的逼空风险防范系统。李刚料年内推出开放式回购的 据了解,上交所拟推行的开放式回购与现行的国债回购有着根本的不同。所谓开放式回购也称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以出售债券现券的方式,向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并按照约定利率和期限,以债券回购方式赎回债券现券。 也就是说,债券的所有权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而现行的国债回购则是封闭式的回购,是一种以国债为抵押品的拆借短期资金的借贷行为,是指国债所有者作为正回购方,放弃一定时间的国债使用权,换取另一方(即逆回购方)相同时间、相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按照成交时约定的价格赎回国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债券所有权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另据了解,上交所的开放式回购与银行间的开放式回购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同时,为了防止逼空风险,最初开放式回购也许将会只限于发行数量较大的债券,而不会推广到一些相对而言发行规模较小的债券上。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在产品设计上要考虑对股市的影响,以有效控制风险。此外,产品正式推出前还必须经过财政部、证监会和央行层层批准后方可实施。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促成上交所国债回购变法的根本原因是此前国债回购过程当中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所致。特别是富友证券国债回购事件更是一根导火索,促使上交所痛下决心,进行变革。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指出,“富友证券挪用客户39亿国债资金的事件,使目前国债回购的制度缺陷暴露无遗。这种缺陷一方面表现在清算制度上,另一方面表现在标准券及其折算率上。而标准券及其折算率设计方面的缺陷又容易使交易所对结算风险难以抵抗。” 有业内资深人士进一步指出,目前,在国际上国债回购通行的都是开放式回购,上交所推出开放式回购也是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此外,引入开放式回购业务,还有利于增加债券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也更有利于促进债券品种定价的准确性。同时,对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而言,又提供了一个新的盈利模式和避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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