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 农民将平均减负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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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 08:07 经济日报 | ||
浙江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农民将平均减负30% 2003.08.14 08:00:00 经济日报 [ 1 版] 本报杭州8月13日电 记者黄平 通讯员陈金荣报道 浙江省政府最近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全省渔区和山区农民的负担将平均减负30%。浙江成为全国农业特产税调整时间最早、幅度最大的省份。 据了解,浙江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始于2002年,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当年停收农业特产税,25个欠发达县市的农业特产税则全部停收。仅此一项,浙江农民减少支出约2亿元。 据省财政厅制定的此次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政策规定,对在非计税土地上生产的部分农业特产品,如水果、干果、药材、花卉、苗木、烟叶等,由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而对不在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除水产品以外,既不征收农业特产税,也不征收农业税。 有关人士透露,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后,税率统一确定为5%,比原税率至少下降3个百分点。作者:黄平 陈金荣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上一条】直面当前经济热点水泥工业 供需已基本平衡投资需慎重决策【下一条】一边是600亿元融资需求 一边是800亿元定期存款成都巧解城建资金难题[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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