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食品不得进入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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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14:10 扬子晚报 | ||
未验食品不得进入市场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出厂食品必须检验合格,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已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凡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无市场准入标识或假冒市场准入标识的,质检总局将采取招回、撤下货架、监督销毁等措施。 从去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首先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全国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5020家米、面、油、酱油、醋生产企业,首批得到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印有QS(质量安全)标志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已经在全国投放市场。到今年12月31日止,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将全面完成。2004年1月1日以后,质检总局将对全国范围内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5类食品生产企业组织无证查处。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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