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侵犯他人专利遭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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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9:55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美国当地时间8月11日,微软公司被美国联邦法院判决赔偿埃奥拉斯软件公司和加州大学5.2亿美元,原因是微软的浏览器侵犯了他们的专利。 芝加哥联邦法院宣布,微软侵犯了埃奥拉斯公司和加州大学已经申请专利的网络浏览器技术,因此从微软所卖的3.54亿套软件中,每套征收1.47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共计5.206亿美元。 据报道,这桩官司已经打了4个年头。1999年,埃奥拉斯公司指控微软公司的浏览器使用该公司技术,与“视窗”系统捆绑在一起,和当时的浏览器领头羊“网景”对抗。这种技术由埃奥拉斯公司创始人、加州大学教授迈克尔·多伊尔和另两位加州大学科研人员共同开发,可以将一些小的互动式程序嵌入因特网的文件中,对当今的电子商务至关重要。 埃奥拉斯公司原来要求每套软件征收3.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因为那段时期微软所卖的软件平均价格高达61美元,但由于法院判定埃奥拉斯将分得大部分赔偿金,因此它还是接受了这一判决结果。 微软公司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准备进行上诉。其发言人称,微软公司没有侵犯专利,那些程序是该公司工程师依据过去的技术独立开发出来的。 作 者:文 艳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13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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