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卖“驳样”令人遗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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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9:2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卫群)大名叫“佰汇妮”,可远看、近看怎么也像名牌皮具“COBO”,从它的几款经典款式,到今年新款“一网打尽”,这是记者日前路过上海时装公司门口发现的一幕。这里原先的一排橱窗如今被几家专卖店取代,其中的一家店专门出售女士拎包,记者看到,除了多款准“COBO”拎包外,其他几款包袋尽管铜扣、拉链等处都标有自己的品牌,可猛一看,外观与名牌“艾菲尔”、“古奇”皮具几可乱真…… 在时尚界,这种做法有个专门的雅号,叫“驳样”。在国内,“驳样”之风日盛有目共睹,世界“大牌”刚召开了发布会,襄阳路上已经出现了同样的款式,纵然国人的消费能力在日日增长,但时尚界最新款还是不敢拿到国内来销售,怕的就是“拷贝”。有人说,“驳样”同假冒名牌相比,还算“客气”,好歹它没有把别人的款式连同品牌“一锅端”,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驳样”同假冒名牌相比,属于一种“隐性”侵权,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都受到法律保护,那些擅自将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作近似使用,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混淆或联想的行为都属侵权;如果该知名商品的外观、包装、装潢还申请了专利,那么这种做法还违背了国家《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佰汇妮”与COBO等名牌的“驳样”之争,各企业之间当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然而作为坐落于国际大都市标志性商街的著名商家,引进这种“驳样”专卖店是否有些短视?一家著名百货企业的公关负责人认为,这种做法害人害己,作为商家,如果在招商时尽招些这样的客户,无疑同时损害了入驻于店内的那些追求原创、认真干事业的品牌的利益;其次,招商招来这样的“驳样”专卖店,对这家企业的周围邻居来说,也不公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它的邻居是追求“身价”和档次的,难道能够容忍被这样的“驳样”专卖店“拖”下水? 诚信是上海的财富,也是上海商业迈向国际购物天堂最重要的“支点”,如今本市各中心商业街按照引大牌、引名牌的思路,光有名牌之“躯”,无名牌之“实”的“驳样”品,请远离“国际购物天堂”,而作为商家,应该自觉做好诚信的“看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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