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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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3: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第四届七次监事会于2003年8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任文秀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新乡白鹭房产开发公司签定的《差别化氨纶纤维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0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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