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司审计报告仍存较大疏漏(财经观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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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2:23 人民网-市场报 | ||
徐霄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广大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评判依据。特别是那些今年下半年拟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其半年报需经审计,这更增强了审计报告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性。然而,目前已披露的部分审计报告仍存在较大的疏漏。 新准则被忽略 今年4月14日,新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出台,并从7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然而,个别注会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新准则相比却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如有注会对深市一家上市公司的半年报出具了带有解释说明段的审计报告,并称已注意到公司的一项诉讼截至报告签发日法院尚未判决。而根据新准则,解释说明段已被强调事项段所代替,并且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而在这家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却无类似表述。 新准则还规定,只有在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者存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注册会计师明知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以无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代替。因此,对于一些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究竟应出具何种审计报告,会计师应作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表述不够明确 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二十四条中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所审计会计报表为合并会计报表。然而,在沪市一家上市公司半年报的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仅说明审计了后附的该公司2003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3年1至6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而未说明所审计的会计报表是否还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但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却包括了未曾提及的合并会计报表。出现这样明显的疏漏,投资者不免会对这家上市公司半年报中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心存疑惑。 业内人士表示,审计报告中出现疏漏的关键在于一些注会专业素养不高。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颁布了新审计报告准则以期提高审计质量。与此同时,注会本身也应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而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注会,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予以公开披露,从而进一步净化会计行业,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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