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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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1: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8月11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11人,副董事长罗方辉先生、董事祝正雨先生因参加公务活动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刘毓源先生、董事孟范礼先生就所审议议案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毓源先生主持召开,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热电联产Ⅱ期工程的议案》,此后公司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可行性报告进一步进行经济评估和技术评估。 公司驻地娄山地区为青岛市北部的工业区,为充分利用能源、改善该地区的环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经充分论证拟建设热电联产II期工程。该工程将新增一台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一台25MW背压机及相应的配套管网。该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增加用热用户36家,其中工业用户24家,居民小区用户12家。 该工程业经青岛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青计基础〖2003〗366号、青岛市供热办公室以青热办〖2003〗12号文件批复同意。项目总投资18323.8万元。建设期24个月。项目达产后年增销售收入11919万元,年平均实现利润3912.75万元,投资利润率21.35%,投资回收期7.39年。 此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有关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作如下调整: 1、独立董事津贴由原1.2万元/年(不含税)调整为2.4万元/年(不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交; 2、以上调整意见从2003年1月起执行。 此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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