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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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1: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于2003年8月11日在湖北省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李可维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文革先生代表参加并全权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关于受让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宜昌市商业银行股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交易的受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据的《股权价值咨询意见书》为依据,交易程序合法。通过本次交易,可以部分解决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避免因其财务状况而给本公司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本次交易本身未给公司带来损益,受让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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