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弱扶强 广州软件业动手术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 12:19 粤港信息日报 | ||
不具备经营能力的企业将被逐出科技园区记者 王昊 实习生 吴倩 随着天河科技园管委会7月1日《广州天河软件园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广州软件园区最大规模的招商政策调整全面启动。一部分利用优惠政策混水摸鱼、不珍惜政府资源的企业将被逐出园区,所让出的场地及资源将用于扶持更有实力或更具发展潜力的软件企业,或提供给新入园的新兴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 理智招商 扶大扶强 截至2003年5月底,广州市通过“双软认证”认定的软件企业共计474家,其中天河软件园即拥有占68%的322家。很明显,天河软件园在广州几个软件园区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这个《办法》的波及力也将前所未有。 新政策最根本的变化在于加入“企业入园后在天河区的年纳税额达到10万元”一条,这个“门槛”对于那些混水摸鱼或已经投资失败却仍占用园区资源的企业是一个根本的限制。据天河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詹延遵解释:真正在用心经营的企业,一年的总纳税额(指各种地税项目)不会低于10万元。这个条件主要针对的只是那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企业,天河区政府和天河软件园会继续扶持处于孵化阶段的企业。 天河软件园的新政策表明,过去不计企业质量和发展能力的招商政策已经不适合园区发展的要求,过分“热情”的招商政策已经跟不上高新技术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所带来的整合资源的需要。广州市必须以提升高新科技企业与园区的素质来适应加入WTO后的激烈竞争。 《办法》出台 早有酝酿 该《办法》的出台在天河软件园内引起了震动,6月30日,已有12家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悄悄离开”。据悉,还有上百家年纳税额为零的企业可能被清理,这样的大规模整合在全国范围也不多见。 其实,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3月出台的《广州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已有了严格的界定,天河软件园对招商政策的调整已是推后了两年多才实行的。 这个政策调整反映了园区内企业利益上重新分配的矛盾。据了解,有些企业因业务发展快,提出增加工作场地的申请已逾半年仍未能得到解决,而有些企业自进驻园区后就“人去楼空”,更有甚者做起了倒卖工作场地的生意。 政策调整之“风”劲吹 广州软件园区“旗舰”的政策调整也引出了一个更大范围的话题:该如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的招商质量?这也是广州市乃至广东省大小高新科技园区管理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今年科技部刚对《国家高新技术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进行新的修正,重新界定高新技术划分范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企业科研能力提出了较高的标准与要求。这将从认定标准上规范入园资格审查工作。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于去年公布了自己的入园标准:每年用于高新科技及产品研发的经费要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以前是不低于3%);技术性收入和高新科技产品销售收入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60%以上。第一批164家企业因不符合条件而被管委会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政策“急刹” 众说纷纭 园区内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企业对此政策非常欢迎。一企业表示,清退一批企业就意味着可以申请得到更多场地资源,通过扩大规模来做大做强。 有学者指出,过去政府不仅对园区建设投入过大,对入园企业缺乏资质评估,还提供免税、免费、贷款等服务,这种做法太过宽松。不过,改变原先不合理的政策虽然无可厚非,但要注意提高调整的科学性,恰当处理调整中出现的问题。 一位创业投资公司人士则担心这种做法有些“急功近利”,他认为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非常需要资金扶持,任何资金上的负担都可能会增加运营上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