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保底收益房有陷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 09:23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原 近日商铺展示会上某投资商推出了“买断3年经营权,获取8%年收益”的保底承诺,且称该项承诺已经得到一家担保公司的担保,只是具体签约细节还没有完成。相对于风险为零、收益率只有2.52%的银行存款而言,这种房产投资收益似乎更具吸引力。 据有关营销人员介绍,这一商业房产项目投资方将保留产权,仅出售经营权,明年初项目可以完工,届时可以对外招租,以获取租金为主要收入,将收入部分地分给个人投资者,确保每位投资者每年8%的收益。如:投资者一次投入资金3.6万元,买断三年经营权,即相当于每月投资1000元,按8%的年收益计算,即每月可获取240元,三年可获8640元的收益。三年以后,投资者的本金即3.6万元,将全部退还。如果投资者还想继续投资,则可签续约合同,只是最长签约时间不超过5年。 如果经营中出现风险,该人士介绍说,一切有担保公司承担,投资者不必担心。这样的“美事”,投资者可以相信吗?大华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对此分析说,如此承诺可行性较差。原因何在呢?首先,这样的房产经营类似于“包租”,但是法律规定“包租”要求房产商拥有产权证,而上述房产项目仍没有竣工,目前不可能有产权证,这样的状况下,就擅自买卖房产的经营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经营权买卖这一“主合同”无效,那么属于次要地位的“从合同”即担保合同,则更加无效,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或者发生经营风险,在合同无效的状况下,担保方是不必赔偿的。 据介绍,以往发生的纠纷中,类似的情况被视作“集资”行为,在没有得到权威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企业集资是属于非法行为。为此,法律人士提醒投资者不要为一时的收益率数字迷失了清醒的判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