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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立法应修改管理费提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 04: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投资者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关系如同水与鱼的关系,如今基金管理公司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并不足取。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我国基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动摇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而造成基金管理公司重数量、轻质量并大力发展基金新品种的根本动因,显然与目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相匹配密切相关。

  如今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正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笔者以为在该法案中应该对于基金管
理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在即将推出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应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报酬与绩效要完全挂钩。全面摒弃基金管理公司以往不分好坏、盈亏与否时都按照固定费率提取管理费的办法,实行与分红比率相挂钩的浮动费率的管理费提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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