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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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 04: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1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261,17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413,876,880股的6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辉先 一、审议通过了对星美数字信源中心有限公司单方增资的议案。 为了加快星美信源中心的发展,同时为本公司提供丰富的宽带内容资源,双方基于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本公司与星美信源中心签定了《增资协议》,决定由本公司向该公司单方增资。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鹏所审字2003721号审计报告,星美信源中心2003年5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为1.118元,本次增资参照星美信源中心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双方约定本公司以每股1.20元对星美信源中心进行增资,计19200万元。增资后星美信源中心注册资本为3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占总股本的51.61%%D;星美传媒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38.71%,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9.68%。详见2003年7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所持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已转让,同意黄福根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增补朱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见2003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参会股东对黄福根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参会股东对增补朱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由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程源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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