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斯达拟解除7800万资产抵债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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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 03: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ST斯达拟解除7800万资产抵债协议两独立董事对此表示遗憾 本报讯(记者范卫锋)*ST斯达(600670)董事局拟同意解除公司于一年前与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抵债协议》。公司表示,公司董事局仍将积极寻求解决公司所存在问题的方式。 据悉,截至2002年底,高士达药业尚欠公司1.34亿元。公司于2002年3月与高士达药业、海顺房地产签署了《资产抵债协议》,高士达药业以海顺房地产位于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44号厂前区的顺华名庭中价值7851.7万元房产产权抵偿债务。 解除协议后,原《资产抵债协议》所涉及的资产交由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顺房地产不再对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享有与房产同等金额的债权,高士达药业对公司负有的债务由高士达药业偿还。 公司称,基于公司与高士达药业的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诉讼的原因,且高士达药业的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北安支行已申请仲裁,现处在仲裁裁决限期执行阶段,即使继续履行原《资产抵债协议》,将资产置入公司,该资产亦可能马上面临被查封和拍卖的境地,公司可能仍无法得到有效资产维持经营,因此,海顺房地产及高士达药业均向公司提出解除《资产抵债协议》。 针对这一决定,公司两位独立董事表示,对时隔一年之后,三方宣告资产抵债协议解除表示遗憾,并称解除协议对公司的资产重组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均会产生影响。他们提议,公司董事会今后在作出任何一项重大决策之前,要把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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