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治开发区扩张进行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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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23:3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江苏新一轮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从今年2月20日开始全面展开,分四个阶段进行,现时第二阶段的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三阶段的总结验收将由省国土资源厅主导进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吴震强说,“在土地整改方面,江苏已经先行一步。此次整改力度将大于以往的任何一次,而结果在年底就可见分晓。” 大肆扩张 7月30日,南京酷暑难挡。吴震强却不得不顶着烈日奔赴各个会场。“这几天会议不断,都是关于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在会议间隙,他对本报记者说。 “各类园区的非法占地现象在江苏已相当普遍,而且屡禁不止。省委对此相当恼火。” 6月底,《法制日报》报道了南京市江宁区违规“圈地”事件。7月1日,江苏省省长梁保华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国土资源厅会同南京市政府进行核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土地执法。 此次土地整改第一刀砍向江宁区。“虽然正在调查之中,但可以确定,江宁的某些园区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吴震强说。 据江宁区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区总面积仅1566平方公里,却拥有总规划面积达800平方公里的4大经济开发区,占了全区土地的一半多。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317平方公里,科学园186平方公里,华商科技园75平方公里,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0平方公里。江宁区短短几年高速“圈地”,留下了大片拆迁后的废墟和荒田。 “各区政府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都要报上级政府审批,然而,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往往超过实际规划面积。”吴说,“一个地方这样做成不了气候,但全省、全国大部分开发区都这么干。一个项目来了,你不给我土地开工,其他地方有条件的,外商就走了。在‘抢商引资’的势头下,违规用地一时很难遏止。”吴震强说。 吴向记者坦言,目前各类开发区已把持大量新征土地,留待外商和民间资本投资。但因为没有那么多项目可上,便造成恶性竞争、竞相压价,而盲目“圈地”造成的土地闲置、浪费情况更趋严重。 据吴介绍,1999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我国土地征用实行“四级批地”,即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部门拥有不同的审批权限,这往往造成越权批地、化整为零的问题。“比如县一级只能批3亩,为了征用60亩土地,就分为20个项目审批,这就是化整为零。” 而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取消了市、县两级的审批权限,实行中央和省国土资源部门的“二级批地”。各开发区、园区新征用地必须报省乃至国家批准,“化整为零”的办法行不通,就出现了未批先用和边批边用的问题。 “在苏北,一些地方比较穷,当地政府为搞园区建设大量征地,往往未经上级审批就擅自用地。”吴震强说,“有些重点工程又急于上马,但审批过程很长,就出现边批边用的情况。在全省,这种情况相当普遍。” 安置补偿费何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对今年上半年的土地信访情况进行了总结,据该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室提供的总结材料显示,在已查处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中,各级政府行为占到80%。而其中尤以征地安置补偿费不到位的情况最为严重。 为此,7月21日的《通知》指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费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一次足额补偿到位。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集体土地。对不按规定支付安置补偿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严肃查处。” 据信访室官员李雄介绍,今年的土地信访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如果不是因为非典,信访人次还会增加。”最近这一个月,信访室的工作人员常常加班到夜里两三点,“各地前来上访的农民坐在信访室里不肯走。” “曾经有金湖的农民骑三轮车来上访,因为没有钱,就一路拣垃圾,一路变卖,花几天时间骑车到南京上访。这些农民基本都是因为征地补偿费太少,被逼急了。” 据悉,打着发展经济旗号的各级政府,在大举“圈地”的同时,将农民安置补偿费用或克扣或减少或分多年付款。更有甚者,干脆拖着不发。 李雄向记者讲述了今年信访工作中的一个典型案件。 今年5月,因为修建盐淮高速公路,盐都县大冈镇杨韦村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被征为国有。按《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保养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最低为12000元。依照高速公路征地的相关条款,补偿费用应一次性支付8000元,等到公路通车以后,再将剩余的4000元补足。 而在盐都县杨韦村,扣除了“小型农田灌溉恢复费”等各种费用之后,农民实际拿到的安置补偿费只有2300元一亩。 于是,杨韦村村民到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室反映情况。江苏省委有关部门组织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省农工部、国土资源厅官员专门成立检查组赴盐都县调查此事。 据李雄回忆,在检查组到达盐都之前的一个晚上,该县政府连夜到银行贷款2700多万元,将每户的征地补偿费欠款,以银行储蓄卡的形式分发到农民手中。一直发到凌晨两点多才发放完毕。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室的统计资料显示,镇江市京口区工业园在征用土地时,强行以每年500元一亩的标准,将本应一次到位的安置补偿费用逐年发放。李雄表示,“将补偿费分期付款,逐年拖欠,也是不少园区征地时采用的违规手段。” 按照苏政发【2002】118号文件的规定,“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要以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而各地上访的农民大多没有见到、也不知道有这些公告。“公开透明,是征地补偿工作的基本要求。”李雄指着文件对记者说。 强力整改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01年6月到2002年底,全省共查处土地批租中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或涉嫌经济腐败案件363件,有89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15.4亿元。 而新一轮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已经从今年2月20日开始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展开。吴震强向记者介绍,此次整改分为四个阶段,第二阶段的自查整改因为受非典疫情影响有所推迟,而国土资源部7月31日的电视电话会议将整治工作又一次推上了快车道。 此次会议突出的工作重点是“集中解决开发区违规占地问题。新设立和扩建的各级各类开发区一律暂停审批。”而与此形成前后呼应的,国土资源部2003年45号文中的紧急通知:“严格控制各类园区的商品房开发。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优惠政策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 对于各级开发区、园区违规圈地的动因,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我国的土地市场还是一个政府主导的市场,在交易中各级政府都想获利。除了从土地补偿费中做文章以外,扩大园区以吸引更多投资,是短期内突出‘政绩’的捷径。” “而在某些经济基础较差的市县,开发区往往先垫付征地成本,先行圈地,等待开发商或者外来资本降临,这又使土地闲置的状况更加恶劣。” 据南京市国土执法部门一位官员介绍,南京市的自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对各类园区的设立、用地管理、土地交易和土地供应情况作出全面统计核查,并根据省厅下发的表格逐项填写汇总。 这位官员表示,“某些园区向房地产开发商违规供地的情况为数不少,但具体数字和案件目前还不能透露。” 图: 土地市场整改迫在眉睫imagine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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