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中远、中海代价几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23:2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中美海运协定草签:豁免中远、中海代价几何? 本报记者 覃爱玲 北京报道 7月29日至8月1日,新一轮的中美海运谈判在此举行美国洛杉矶。8月2日,中国代表团返国。4日,一位参加谈判的交通部官员告诉记者:中美海运协定的草案业已签署,谈判取 “由于此次谈判涉及的范围较广,就其中一些具体条款,中方交通部须与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协调,美方美国海运署则要与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作进一步沟通。”上述官员表示,协调的时间不会太长,预计几天内应该可以解决。 中美四点分歧 1988年签定的中美双边海运协定于1998年到期,至今已经5年,中美两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达成一个新的海运协定。今年4月初,双方代表曾在华盛顿进行过一轮谈判,以中国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与以美国海运署署长为首的美国代表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4月份华盛顿谈判中,双方主要在四个方面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中方的主要要求是,美国应将中国海运公司的中远集团和中海集团从其“受控承运人”名单中豁免。根据美国航运法,“受控承运人”指“其本身或其营运资产是由其所悬国旗的国家政府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远洋公共承运人”,美国对被列入“受控承运人”的船公司实行更严厉的监督及一系列歧视性待遇。在受控承运人的地位上,一个外国船公司要在美国的对外贸易中发展运输业务十分困难。 而美方主要是希望中方允许美国海运企业在中国国内船舶代理业(简称船代)、在华设分支机构和物流服务三方面拥有更大自主权。 目前,中国的船代业务主要由国内公司完成。根据WTO承诺,中国将允许合资和国内的船代企业在国内开展业务,但合资企业必须由中方控股。对此,美方希望中方能同意他们“自船自代”,即允许美方用自己的船代企业为其自有、租用或经营的船舶提供船代服务。 另一方面,目前中国仅允许外资船公司在沿海一些有外资班船停靠的港口城市设置分支机构,而美方希望这个范围扩大到内陆港口。至于物流服务方面,据透露,美方提出的要求比较空泛,希望在中国从事物流业务有更大的自主权。 本轮谈判承接4月份谈判的进程,如上述参加谈判官员所说:“中美双方关注的主要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则双方在上述四大问题上应已达成一致。 据可靠消息,中远集团和中海集团对此次谈判的结果表示满意。此次谈判,中远集团负责海运业务的执行副总裁高伟杰亦有参加。则极有可能的是两公司已被从美国“受控承运人”名单中豁免,至于中方为此对美方提出的三个要求做出了多大让步,目前还不得而知。 8月4日,尚在香港的高伟杰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关于此次中美海运谈判对中远等国内航运公司的影响,由于受谈判纪律约束,他目前不方便作任何评述。 意料之中的成果? 去美国参加谈判之前,这位交通部官员曾接受记者采访,对于“美国在这次海运谈判中处于较有利地位,有据此要价可能”的坊间说法,他表示:谈判本来就是讨价还价。事实上,美方在4月初结束后,曾主动致书中方,希望能在6月份进行新一轮会谈,后因国内发生非典疫情,谈判最终推迟至7月底8月初。 当时,一些业内人士曾表达了对此次谈判的看法:4月份谈判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双方虽未达成一致,但已有一定谅解,而且中美海运协定事关重大,却久拖未决,此次新一轮谈判极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位交通部官员说,经过4月份的谈判,“双方都知道对方要的是什么了”。 业内人士分析,从两次中方代表团的规格可以看出谈判的发展趋势:4月份的中方代表团以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为团长,双方可以就主要问题表达基本态度;而此次中方代表团的带队者是交通部水运司司长苏新刚,谈判重点显然更集中在具体、技术性的问题层面。 今年3月,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在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时曾表示,交通部将会加大开放力度,希望新一轮的中美海运谈判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不过,另有交通部高层官员表示,此次仅是司长级谈判,中美海运如此重大的问题,具体的协议签署须更高层定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