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超载车岂可“打折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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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18:14 经济参考报 | ||
从七月一日起,贵州省对日趋严重的超限运输进行专项整治,禁止车货总重超过二十吨的后轴为单轴的车辆和车货总重量超过三十五吨的后轴为双联轴的车辆在公路上形式。凡违反此规定行驶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除责令承运人就近自行卸去所超吨位物品外,还要追收公路赔补偿费和给予相应处罚。不属于上述规定在公路上超限制行驶的车辆,应交纳公路赔补偿费。但整治超限近一个月来,在一些路段却出现了整治部门收了公路赔补偿费,超限车辆照样放行的现象,由超限行驶的车辆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仍在发生。 图为贵州交警直属支队三大队的两名交警正在检查一辆被超载大货车撞得面目全非的大客车。查看图片请点击页面上方“附图”作者:杨楹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1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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