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民营经济的促进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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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17:53 经济参考报 | ||
访厦门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记者采访厦门市国税局局长张贻奏时,厦门市国税系统正在开展“怎样发挥税收作用,为海湾型城市建设服务”的调研活动。张贻奏告诉记者,如何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我们为海湾型城市建设服务的一个课题。实践告诉我们,哪个地区民营经济活跃,哪个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就快,就业形势就好,社会就稳定。 张贻奏认为,国税部门要做民营经济发展的促进派。首先,税收和经济之间关系的内 张贻奏说,作为特区的国税部门,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责无旁贷,结合税务的特点,我们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用好税收政策。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是众所周知的。今年5月,我们推出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就是很好的例证。月销售额岛内未达5000元和岛外未达4000元的个体户都免征增值税。仅这项政策,厦门就有近8000户个体户和7000多个集贸市场的摊位受益,免税额达到2000多万元,并且1月至4月已缴的税款可以退税。5月初公布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社会效益立即显现,5月份厦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63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4.4%,新办个体工商户的增多,同时也带来了就业机会的增加。据统计,今年5月份新开业的个体户共有从业人员633人,直接的就业机会就有633个,同时,与此相关的批发、运输、装修等行业的就业机会也会有所增加。因此,我们要用好税收政策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要积极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和吸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二是抓好税收征管。征管要做到规范、高效、透明。为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对税务人员到企业执行公务或税务稽查,向企业发出“执法回执单”进行监督,并定期到企业进行回访,公开接受纳税人意见。并加大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的执行力度,针对执行程序法、实体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同时,严格控制对纳税人的涉税专案、专项检查,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两次;对于信誉好、纳税多的企业实施税务检查,必须报市局批准备案,让纳税人安心经营发展。为达到高效办税,我们加快税收信息化步伐,7月1日实现无纸化缴税后,争取在年底推行网上认证和网上申报纳税,并把12366建设成集申报、咨询、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透明也是对我们税收征管的一个要求,因此,我们规定所有办税程序要公开上墙,要印成小册子发给纳税人,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比如,我们在电子城、世贸商城、阿里山大厦等推行的“阳光评税”就充分体现了透明的原则,定额多少,缴多少税,让广大经营者互相测评,不再由税务机关说了算,受到了广大纳税户的欢迎。 三是做好税收服务。服务是国税机关永恒的主题。为适应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的要求,我们积极推动岛内搬迁的民营企业发展,主动为岛内搬迁的民营企业开辟税收“绿色”通道,对税务登记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防伪税控的确认、发票的审批及领购等涉税手续实行特事特办,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同时,针对部分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特点,我们主动为企业提供建账建制的指导、培训等服务,帮助完善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为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氛围,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推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制评定制度,并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税收政策宣传服务,帮助广大民营企业及时、全面、正确理解国家税收政策,更好地依法诚信纳税。 民营企业的发展要靠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扶持。良好的环境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其在税收结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去年民营企业占各类型企业税收收入的4.06%,今年上升到5.3%。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带动了税收收入的提高,上半年民营企业税收收入净增长6670万元,占税收收入总体增加额的9.17%,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因此,厦门国税部门要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作 者:张建琛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1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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