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司申请禁止创维使用“DT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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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刘燕红 美国数字电影系统公司(DigitalTheaterSystems,简称DTS,在声学还原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最近向美国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向中国的创维数码(0751)旗下两家子公司发出禁止令,禁止这两家公司使用其有关技术。 据悉,遭遇禁止申请的两家创维数码子公司分别是创维多媒体国际公司和创维(香港)销售公司。 DTS申请禁止令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创维今后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继续使用其有关技术,以及在创维的产品上加上“DTS”或者“dts”的标识。 对此,创维方面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与DTS进行协商,“相信不久将有结果”。 据了解,双方曾在2001年10月签署了消费者生产许可协议,允许创维使用相关技术和标识的内容。 这是继思科状告华为事件之后的又一起国际技术专利纷争。 (风翔/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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