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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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01:5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主承销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日期:2003年8月11日 申购名称:西钢发债 申购代码:733117 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发行人”)发行4.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88号文件”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3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本次发行于2003年8月11日(星期一)进行,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1、发行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49,000万元; 3、面值:100元/张; 4、数量:490万张;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期限:5年。 7、票面利率和付息日期:可转债从发行首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发行首年利率为1.2%,第二年利率为1.5%,第三年利率为1.8%,第四年利率为2.1%,第五年利率为2.6%。第一次付息日为发行首日的次年当日,即2004年8月11日(计息日),以后每年的该日为当年的付息日,即转股期内每年的8月11日为该付息年计息日。付息登记日为每年“计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在付息登记日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西钢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西钢转债利息。公司将在付息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以及已转股的西钢转债,无权再获得当年及以后的利息。 8、利息补偿条款:可转债发行满5年可转债持有人如不转股,发行人按年利率2.6%计算的五年利息扣除已支付利息后的余额支付补偿利息,即按“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转债票面总金额×2.6%×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5年内已支付利息”标准,补偿支付可转债持有人到期未转股可转债的利息。 9、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5.34元/股,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西宁特钢”A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格5.34元为基准,上浮0.1%。 10、转股起止时期:本次西钢转债的转股期自发行之日起(2003年8月11日)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04年2月11日)起(含当日),至西钢转债到期日(2008年8月11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含当日)。 11、担保人: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其他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日期均为2003年8月11 日(T日)。 3、申购限额: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帐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00元,10张),申购上限为49万手(49,000万元)。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申购数量上限为49,000万元。 4、发行方式: (1)本次西钢转债发行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参加申购,其申购代码为“733117”,申购名称为“西钢发债”。 (3)机构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上或网下两种申购方式的一种进行申购。机构投资者选择网上方式进行申购,将比照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执行。机构投资者选择网下方式进行申购,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40%。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初步确定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西钢转债数量为发行总量的50%,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的西钢转债数量为发行总量的50%。 (5)为平衡网上、网下申购需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申购结果,按照使网上中签比例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在初定的网下配售西钢转债数量和网上发行西钢转债数量之间做适当回拨。 5、发行地点: (1)网上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 (2)对机构投资者的网下配售由主承销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6、本次发行的西钢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7、本次发行的西钢转债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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